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现变更为:本工程支付款方式:工程支付款办法按项目工程进度的80%支付,结算评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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