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SZ
三、项目内容: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监狱监管区电动门、AB门运维服务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期:签订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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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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