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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凌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4-G1-********-GXDY项目名称:2024###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预算金额:总预算:6580万元(该项目金额为暂估金额,项目实施以学校食堂实际采购金额为准。)其中1分标:约********万元;2分标:约********万元;3分标:约********万元;最高限价:优惠率≧8% 采购需求:采购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1批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标1###县第二中学###县加尤镇初级中学###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县加尤镇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县玉洪瑶族乡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分标2###县民族初级中学、泗城镇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县下甲镇初级中学###县下甲镇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县朝里瑶族乡民族学校(含村校、教学点)###县特殊学校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分标3###县泗城镇初级中学、伶站瑶族乡初级中学、伶站瑶族乡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沙里瑶族乡初级中学、沙里瑶族乡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逻楼镇初级中学、逻楼镇中心小学(含村校、教学点)###县深圳盐田镇洪小学等学校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对在“****网站 、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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