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陵川路(玉竹路-洪惠路)改造工程、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洪惠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批【2024】38号、龙发改审批【2024】39号、龙发改审批【2024】57号、龙发改审批【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陵川路(玉竹路-洪惠路)改造工程、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洪惠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陵川路(玉竹路-洪惠路)改造工程:该项目改造道路长约985米(实际实施长度915米)、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整治秀水河河道,新建秀水河箱涵约8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和河道工程等其他配套设施。
2.2.2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玉竹路东侧规划道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玉竹路东侧规划道路长约758m,宽20-30m(陵川路至雅颂路段道路宽20m,雅颂路至驿都大道段道路宽30m),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侧分带、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等其他配套设施。
2.2.3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洪惠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本项目新建道路全长约1009.77米,宽30米,局部设绿化带宽10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市政配套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通讯、预埋过街管道)、照明及交安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城市家具(垃圾桶、坐凳)、箱涵工程及红线外绿化工程。
2.2.4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雅颂路(驿东街-洪河大道)建设工程:新建道路长1698.39米,其中驿东街至玉竹路段为城市支路,长330.49米,道路红线宽20米;玉竹路至洪河大道段为城市次干路,长1367.9米,道路红线宽30米,红线外两侧绿化带各宽10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市政配套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通讯、预埋过街管道)、照明及交安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城市家具(垃圾桶、坐凳)及红线外绿化工程。
2.3建设地点:
2.3.1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陵川路(玉竹路-洪惠路)改造工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东洪社区5、6组。
2.3.2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玉竹路东侧规划道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东洪社区5、6组。
2.3.3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洪惠路(陵川路-驿都大道)建设工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东洪社区5、6组。
2.3.4大面东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雅颂路(驿东街-洪河大道)建设工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东洪社区5、6、10组。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合同附件深度的要求,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时间前均需验收合格,且满足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
2.5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7计划总工期:44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并经发包人认可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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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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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规模及发包方式均不限);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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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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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市政设计业务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起……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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