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维修保养分公司汽车外协加工服务;
一标段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维修保养分公司外协加工服务 招标项目;
二标段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维修保养分公司修配厂服务招标项目;
一标段项目编号:JLQ;
一标段服务内容:需要两家供应商进行汽车零部件加工修复、精密件深加工、铝件、铸铁件焊修加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二标段服务内容:需要一家供应商对公交集团所有办公车的修理、钣金、喷漆电气系统的维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一标段项目预算:50万元;
二标段项目预算:7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 完税社保要求: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税收未达到启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5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
(4)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套,二标段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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