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已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新政务政投〔2024〕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法人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箱涵工程及配套绿化工程。概算总投资金额:13777.06万元,对应建设投资金额:6680.86万元;施工总工期:2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监理标对应内容为浏阳河新建工程(春江路-肖龙港)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施工标为2个标段,监理费用概算金额:154.5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约20个月(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原件扫描件),(且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名)。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投标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提前退休证明及本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③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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