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面积约 548平方米(含用餐大厅、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工作用餐(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每天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早餐、午餐约200人用餐,晚餐约40人用餐)、接待用餐及其他活动用餐。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可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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