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国际人才港社康、青年梦工场社康及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配置项目F包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
2、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国际人才港社康、青年梦工场社康及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配置项目F包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454,24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454,240.00)
5、项目分项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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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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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纤高速涡轮手机 |
60 |
把 |
¥228,000.00 |
不接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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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声波洁牙机 |
1 |
台 |
¥10,000.00 |
不接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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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声波牙周治疗仪 |
1 |
台 |
¥19,000.00 |
不接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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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牙科低速手机 |
25 |
套 |
¥87,500.00 |
不接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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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口腔麻醉助推仪 |
3 |
台 |
¥105,000.00 |
不接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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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美治疗椅 (电动) |
1 |
台 |
¥4,740.00 |
不接受进口 |
6、采购需求: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国际人才港社康、青年梦工场社康及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配置项目F包;具体采购需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7、交货期: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可以不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但需提供投标人关于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相关说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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