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湖北省京山市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蛋鸡)货物采购项目
2.采购地点:京山市境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96.00 万元
5.最高限价:2896.00 万元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智慧蛋鸡场数据中台、蛋鸡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神地运维中心显示系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40 日历天内。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6)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9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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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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