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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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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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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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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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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泰安服务区西区接东区污水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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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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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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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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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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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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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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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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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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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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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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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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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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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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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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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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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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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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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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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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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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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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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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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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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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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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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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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泰安服务区西区污水排放问题,节约污水处理改造及运维费用,计划将泰安服务区西区污水管网接至东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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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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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泰安服务区西区污水管网接至东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主要施工内容为自西区埋设通至东区污水管网的排污管道、砌筑检查井、储水提升池及部分区域顶管施工,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安装、路面绿化恢复以及缺陷处理、质量保修等工作。工程竣工后须通过各阶段质检验收,水质检查、环保局备案、移交、结算、资料整理及其他配合事宜。 (2)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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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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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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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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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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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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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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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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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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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4年成立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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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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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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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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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人) 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总工)(1人): 具有工程施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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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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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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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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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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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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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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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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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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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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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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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4-12-20 09:00至2024-12-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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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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