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117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海润天睿(南京)律师事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企业职工债权无须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予以公示,现管****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职工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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