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海洋综合执法船艇辅助执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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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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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海洋综合执法船艇辅助执勤采购项目 |
1项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400000.00元 |
42.5元/小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服务期结束或预算金额用完,以先到者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售价: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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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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