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称药机(二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通知书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12个月。
2.3交货日期:以用户实际需求的日期为准。
2.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的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称药机(二次)”或“机械设备”或“自动*称量设备”或“自动*称量装置”或“自动化*装置”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设计”或“研发”或“开发”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产品的电机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产品的电机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需提供认证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认证机构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产品的电机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证书的颁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9 17:00:00至2024-12-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12-30 09:00: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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