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4ZHCS1203-119Z 项目名称#****局(治安支队)2025年度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局(治安支队)2025年度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2.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的承接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格式响应。(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已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如有国家相关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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