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及在线监测设备检定服务谈判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及在线监测设备检定服务谈判采购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实施地点: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厂内
2.4 采购范围: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检定(进水电磁流量计、出水明渠流量计)、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仪器(COD、氨氮、总磷、总氮、PH 计)及数据传输检定。
2.5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 年
2.6 其他要求(若需):
2.6.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
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
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三个
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
营范围;
3.1.3、供应商应具备相关强检项计量设备仪器强检项检定资质要求,且检定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 年12 月19 日至2024 年12 月23 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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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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