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1,217,160.00
4.最高限价:¥1,217,16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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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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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应急特种车辆及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内容 |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由供应商在《企业类型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非联合体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部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进行分包。(1)若不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 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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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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