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分公司福州地铁5号线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便民补短板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福州地铁5号线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便民补短板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3个车站商业区及4个出入口。阵坂站(原金林路站)配线上方空间按机动车停车场进行设计,总建筑面积约为3640㎡,其中附属建筑面积约912㎡。东岭站物业开发为负一层5-20轴至5-31轴空腔部分约3240㎡,及新增附属建筑面积约4234.98㎡;金山站为负一层5-20轴至5-31轴空腔部分的相关内容,南区物业开发面积5530㎡。施工内容为通信、BAS、FAS、气灭、风水电、供电专业的施工任务。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有:风阀、消声器、铜管及软连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谈判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铁集团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4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同一谈判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申请人。
3.2 本次谈判对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谈判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谈判要求申请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谈判对申请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申请人带来的谈判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谈判”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谈判,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谈判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谈判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19日 16 时 00 分至2024年12月2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线上报名并领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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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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