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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山县谋屯-那爱历史遗留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已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凤发改复【2024】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DBHC 建设内容: 1、谋屯金矿地块占地面积约50788平方米,(1)黏土阻隔工程面积约25893.20平方米;(2)原位水平阻隔工程面积约9524.73平方米;(3)陡坡护坡面积约9390.26平方米;(4)削坡表面积约为9977.44 平方米;(5)生态绿化面积约35417.51平方米;(6)截排水沟建设面积约1725.80平方米;(7)地下水风险管控面积约50788平方米等配套设施。 2、那爱金矿地块占地面积约13067平方米,(1)黏土阻隔工程面积约13067平方米;(2)截排水沟建设面积约1088.80平方米;(3)生态绿化工程面积约13067平方米;(4)地下水风险管控面积约13067平方米等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估算: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13752800.00元) 建设工期: 23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4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 日)……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9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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