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辆维保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辆维保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项目地点:(请登录)
2.6 项目规模:车辆一级、二级维护,大、中、小修理,车载灭火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查更换,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60万元
2.8 服务期限:一年。采用1+1形式签署合同,合同期满前招标方对中标方进行综合评价,经招标方综合评价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两年。续签合同内容除服务期限外,相关合同要素保持不变。本项目预计2025年3月进场服务,实际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9 招标范围: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有纯电动公交车及柴油公路客车共142台,采购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汽车修理厂为招标方车辆维保定点服务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须具备汽车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月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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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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