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9 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SG9-2-1 标段包含:龙安站(不含)~康信路站(含)兴元路站(含)二站二区间、昌达路明挖段二期出入段线明挖段、龙安盾构接收主体结构改造、110KV 铁昌达主变电所土建工程,并包含施工区域管线迁改(雨污水)、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防水材料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防水卷材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防水卷材年产200000㎡米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22、2023、202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1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投标人需在杭州地铁工程防水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基地) |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鑫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杭州金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
|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2.2确定中标人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送样,并通过招标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