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铁塔马鞍山市分公司当涂县智慧停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24064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城市级综合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运营、云坐席呼叫、运维及停车场运营服务。预估含税金额596.5998万元。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
1.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并验收通过。
1.4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6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至少60个月。
1.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收益分成模式 | ||
| 运营收入(含税,万元) | 基础分成比例 | 备注 |
| 100 以下(含) | 85% | 实际收入分成 |
| 100(不含)-200(含) | 超过 100 万部分之后分成 | |
| 200(不含)以上 | 超过 200万部分之后分成 |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监控运维或监控集成或停车场运营类)。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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