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发现你单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经申请人招商银****公司温州解放支行同意,浙江###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本院破产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如对适用破产程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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