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电子标签采购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电子标签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采购电子标签220万台,其中:基础款单、双片式电子标签预计采购170万台,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元/台;升级款单片式电子标签预计采购50万台,最高限价人民币43元/台;总采购金额不超过8270万元。项目根据评标规则确定3个中标人,中标供货比例依次为40%、35%、25%。 | ||
| 招标内容 | 1.单片式电子标签:ESAM芯片中集成了IC卡芯片功能,带太阳能供电模块和蓝牙模块(具备蓝牙通信),可以储存信息并具有微波通信应答功能的车载设备,可以不停车通过收费公路ETC通行车道和ETC门架。单片式电子标签依据功能要求可分为基础款单片式电子标签和升级款单片式电子标签。2. 双片式电子标签:带太阳能供电模块和蓝牙模块(具备蓝牙通信),可以储存信息并具有微波通信应答功能的车载设备,配置了非接触式CPU卡读写接口;配合粤通卡使用可以不停车通过收费公路ETC通行车道和ETC门架。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27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子标签或汽车零配件制造或电子产品制造相关内容。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授权厂投标。3.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子标签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或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具有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报告有效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后。4.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子标签通过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或北京易路行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测试报告。报告有效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后。5. 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子标签的关于环境适应性要求,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第三方是指如下类型的特定授权认证机构之一: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机构、中国国家部级以上(包括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认证资格的授权检测机构)。6. 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子标签必须提供第三方电池安全认证(第三方是指如下类型的特定授权认证机构之一: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机构、中国国家部级以上(包括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认证资格的授权检测机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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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发行的电子标签数量不低于200万台(以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ESAM发行数量证明为依据)。 |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6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0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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