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采购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2.项目地点:丰顺片区、梅县片区、五华片区。
3.概算金额:73万元。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金额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成交供应商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二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框架协议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结果适用于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二、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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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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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标段1 |
丰顺片区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18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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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梅县片区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20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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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五华片区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35 |
100 |
/ |
1.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为3个标段,允许最多兼中2个标段。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梅州供电局配电网项目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服务中外业测量工作,主要包括:承担配电站、电房、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台架、杆塔、电缆中间头等进行测量、定位等进行测录服务工作,并形成电子资料,并对资料完成性进行审核,完成配网工程电子化移交工作。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根据采购人配网工程资料电子移交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列入配网建设投资计划中的项目电子移交信息资料测录的数据质量满足甲方与及建设方生产运行需求。测录内容能适应有关数字电网的建设要求。
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任务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采购人调整后的为准。
3.报价方式:
按费率报价,报价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费率低于80%(不含本身)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4.转包和分包:
供应商在成交后禁止将成交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如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不得存在的情形:响应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6.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配信息系统资料测录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合同》,由需求单位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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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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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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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
1.1% |
0.8%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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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8% |
0.45%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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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5% |
0.25%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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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 |
0.25% |
0.1%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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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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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标段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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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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