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 年中国联通常德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
1.2 采购内容:常德联通市本部及武陵区分公司所有粮油、调味品、蔬菜、荤菜、水果、奶制品、干货类的集中采购与配送。
1.3 食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检验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
1.4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约为125 万元(不含税)。
1.5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1.6 交货地点:常德联通市本部及武陵区分公司。
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 名中选人。
1.8 关于应答人的应答报价以及将应答人的应答报价转换为应答人门店价格的说明: 第一,应答人基于食材菜品市场价的基础上报出整体折扣;
第二,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文件评审标准对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报价进行评审; 第三,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中选人;
第四,采购人将中选人应答时所报的整体折扣转换为中选人自有门店的门店折扣; 第五,最终合同签署以转换后的中选人门店折扣为准签订合同。具体内容说明及相关要求如下:
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整体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95%,应答人的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报价依据:采购人提供采购人食堂常用且有代表性的30 种菜品清单,并根据采购频次和价格高低赋予对应的采购权重系数,30 种菜品的采购权重系数合计为100%。应答人以指定日期(应答截止日期的前2 日,即2024 年12 月28 日)前往常德市区超市(指定大润发超市、悦惠超市或联华超市)针对上述30 种菜品进行询价后的平均价作为报价依据,在此基础上报整体折扣。
菜品清单及采购权重系数如下:
|
序 |
菜品名称 |
单位 |
采购 |
序 |
菜品名称 |
单位 |
采购 |
序 |
菜品名称 |
单位 |
采购 |
|
1 |
鸡蛋 |
斤 |
8% |
11 |
豆腐 |
斤 |
2% |
21 |
生菜 |
斤 |
2% |
|
2 |
猪肉前腿肉 |
斤 |
8% |
12 |
香干 |
斤 |
2% |
22 |
萝卜 |
斤 |
2% |
|
3 |
五花肉 |
斤 |
8% |
13 |
红薯粉 |
斤 |
2% |
23 |
茭白 |
斤 |
2% |
|
4 |
牛肉 |
斤 |
8% |
14 |
黄瓜 |
斤 |
2% |
24 |
红椒 |
斤 |
2% |
|
5 |
猪蹄 |
斤 |
5% |
15 |
南瓜 |
斤 |
2% |
25 |
15 号青椒 |
斤 |
2% |
|
6 |
排骨 |
斤 |
5% |
16 |
冬瓜 |
斤 |
2% |
26 |
藕 |
斤 |
2% |
|
7 |
仔鸡 |
斤 |
5% |
17 |
土豆 |
斤 |
2% |
27 |
花菜 |
斤 |
2% |
|
8 |
黄油老母鸡 |
斤 |
5% |
18 |
豆角 |
斤 |
2% |
28 |
洋葱 |
斤 |
2% |
|
9 |
鸭 |
斤 |
5% |
19 |
五号白菜 |
斤 |
2% |
29 |
包菜 |
斤 |
2% |
|
10 |
草鱼 |
斤 |
3% |
20 |
小白菜 |
斤 |
2% |
30 |
芹菜 |
斤 |
2% |
为便于后续合同执行及菜品价格监管,在签发中选通知书前,将中选人应答时所报的整体折扣(即:中选折扣)转换为中选人门店折扣。
中选人门店折扣计算方法为:采购人与中选人针对上述30 种菜品在指定日期(中选通知书签发前一日)共同再次去常德市区超市(指定大润发超市、悦惠超市或联华超市)进行询价,分别得出每种菜品询价后的平均价(记为“市场价”)。然后根据“∑(每种菜品的市场价*采购权重系数)*中选折扣=∑(每种菜品的中选人门店价格*采购权重系数)*中选人门店折扣”的计算公式,转换计算出中选人门店折扣。最终签订合同时,以转换后的中选人门店折扣为准签订合同,结算价格=中选人门店价格*中选人门店折扣。
合同执行期内,允许中选人门店菜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波动行情进行相应调整,但中选人门店折扣不变。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经营证明扫描件;
2.2 应答人须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2.3 为保证食材供货及时性,应答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自有门店,提供门店经营执照、门店实体照片(照片须带地址水印)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4 应答人若为食品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应答人若为食品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5 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具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项目式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②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③类似项目定义:类似食堂食材销售项目业绩;④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与类似项目的业绩金额与类似项目的业绩数量相关,应答人须充分考虑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提供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第6.4 条“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2.6 资信情况良好,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至时间不超过3 个月)。
2.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 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10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④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自2021 年1 月1 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⑥至应答截止时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湖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或处于禁入期内的湖南联通负面行为清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11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 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应答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 月20 日08 时30 分至2024 年12 月25 日17 时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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