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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8 收藏项目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合作谈判 3.项目编号   (请登录) 4.拟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合作谈判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标段 名称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 自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在合同期限内,每三个月收到律所开具的发票后,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0,000.00 0.00 如有案件代理另行签订相关委托协议
    2.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服务期为一年。常年法律顾问费:聘请年限内,我方支付律师事务所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30000 元( 叁万元整 ),每三个月,律师事务所向我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我方收到发票后向律师事务所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法律服务范围:(1)协助我司落实合规管理体系相关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 (2)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则,提示信息披露风险。 (3)为我司对外合资合作、劳动人事争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应邀参与我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配合我司各部门,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5)起草、审查法律文件,提出法律风险及规避方案 (6)在委托期间安排1次及以上培训 (7)为我司提供如重大资产(股权)的收购、重组、出售等咨询服务,如涉及相关业务应另行签订《法律服务专项代理合同》; (8)经我司授权,代表我司参加各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如涉及相关业务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诉讼代理费按照行业标准的5折收取。适用条件说明:B.需要长期稳定供应,采用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不可能满足需求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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