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龙泉公司生产衔接,现计划对4104工作面进行安装。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4104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标段(包)内容、范围:
1.龙泉公司井下4104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工程设备、材料由矿方提供,施工用工器具由施工单位自带。井下运输矿方提供5T、8T料车,60T支架车2辆、28T铲板车1辆、40T铲板车1辆,需施工单位自带30T铲板车1辆用于施工作业。所有铲板车、支架车司机需由施工单位负责。
2.4104工作面设计安装支架146架、前后部刮板机各1部、采煤机1台、转载机1部、破碎机1部、端头架1套、进风巷超前支架1套、设备列车8节、动力中心3台、皮带机1部及配套使用电缆、高压液管等配套设备、设施,及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调试运行。
招标范围:龙泉公司井下4104综采工作面配套机电设备安装、调试。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2.4 工期:45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4104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已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9 17:30 至 2024-12-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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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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