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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2016年生态储备林2024-2025年度养管服务项目(京沪高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2024-103 项目名称: ###市武清区泗村店镇2016年生态储备林2024-2025年度养管服务项目(京沪高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第一包:2016年生态储备林后所-南马房段;预算金额:********元,********亩;第二包:2016年生态储备林仓上村-龙河堤;预算金额:********.76元,********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通过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情况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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