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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信息1
明细信息
| 标段(包)名称: | 长沙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长沙江汇苑项目 2025-2026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
|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208717001001 |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日常生活垃圾从项目清运至行政部门指定的市政生活垃圾站。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诚信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②与南山集团及下属公司有合同纠纷,或被恶意索赔过的;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被纳入中国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年度履约评估等级为D级(或不合格等级)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①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②供应商应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③供应商自有相关垃圾清运工具、设施,提供环卫垃圾运输专用车(5m3以上运输),并取得合法的车辆行驶证、检验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④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需保障所雇佣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中标后,中标方对所雇佣或派到招标方现场的人员、车辆安全承担全部责任。⑤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⑥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3个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业绩合同(须有合同金额、项目名称、落款等关键页),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 |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12-23 00:00:00 |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4-12-24 00:00:00 |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26 10:30:00 |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2-26 10:30:00 | ||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数量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长沙江汇苑项目2025-2026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24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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