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站,出机场后下穿西湾海域,经碧海高尔夫俱乐部至宝安大道,沿宝安大道地下敷设,经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街道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设终点站前海站。线路全长15.18km,全线地下敷设设西乡、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合同总造价11.7亿元(不含下浮)。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1646天。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3.1本次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3.2招标物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2)。
4.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分中心
5.合格的报价人5.1 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隧道水沟电缆槽台车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生产能力: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5.3 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3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8.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竞争性谈判文件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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