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三级医院创建辅导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NZ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预算:28.5万元
1.6采购内容:三级医院创建辅导服务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三级执业评审结束
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4、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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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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