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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四级智慧医疗(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升级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四级智慧医疗(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改造项目包括合理用药系统、临床诊疗支持系统、院内患者360全息视图、病历质控管理系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电子病历评级服务及适应性改造以及接口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①建设期:12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整体建设上线并交付使用;②质保期:通过“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院四级智慧医疗(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评审”合格(以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省级审核结果通过为准)之日起,1年内为质保期;③维保期:满1年质保期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四级智慧医疗(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升级改造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7 06:00至2024-12-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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