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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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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2024]-00102号-1 |
2025-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季扫保服务一标段 |
100,708,645.78元/年 |
2025-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季扫保服务一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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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2024]-00102号-2 |
2025-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季扫保服务二标段 |
42,621,617.74元/年 |
2025-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季扫保服务二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3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1.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相应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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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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