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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2024]-00263号

2.项目编号:JLYA-2024

3.项目名称:长岭县人民医院长岭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474200

6.采购需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经营范围须涵盖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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