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12月第一批物资采购第四标段 |
| 选商编号: | FZBX |
| 项目编号: | 2024- |
| 选商方式: | 谈判采购 |
| 项目概括: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4年12月第一批物资采购。 1.2项目概况:本次选商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生产现场所需一批生产物资。本项目为带量采购。 1.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接甲方通知送货到达指定地点; 1.4供货地点:第十采油厂生产区域(指定到货地点); 1.5选商控制金额:136.88753万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现场安装调试的一切费用);其中第一标段:40.796万元;第二标段:49.57万元;第三标段:9.6万元;第四标段:7.86274万元;第五标段:29.05879万元; 1.6资金来源:成本; 1.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项目单位: | 第十采油厂 |
| 拟选承包商: | |
| 项目性质: | 物资采购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选商资格要求: | “三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2.2有效证件:“三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资质要求:“三商”应为制造商或者贸易商,并具有能源一号网物资准入的供应商资格,具备“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物料组权限(谈判文件中须附含所列物料组查询结果截图且显示状态正常); 2.4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2.5业绩要求:“三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的物的销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6信誉要求:①“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②“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③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三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评标将被否决; 2.7失信要求: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2.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4-12-18 至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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