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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不锈钢制品等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HY-G2024-0442
项目名称###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不锈钢制品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包号
名称
数量(套/批)
预算总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
第1包
不锈钢制品等
1
********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中****网”(********)、“信用江苏”(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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