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TSZYCCS20241211
项目名称:莆田市廉政教育中心门卫保安服务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34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344000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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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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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莆田市廉政教育中心门卫保安服务 |
1项 |
344000元 |
否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按最新标准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按最新标准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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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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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版本。(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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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2 月 16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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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