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能否以医院类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作为本项评分项的标准? 答: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及图审合格证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承担设计医院类工程项目(医院或医疗用房类业绩)等级的,应当提供可以证明承担设计医院类工程项目(医院或医疗用房类业绩)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