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消防检测服务周期1个月,消防维保服务周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3.2近1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拟派本项目所需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其它配备人员须提供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3.5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述网站无不良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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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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