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招)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9.988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井下作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井下作业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情况简介:
井下作业公司为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公司部分的连油、压裂、试油、钻修等施工井需要使用高空作业车进行辅助生产服务。
2.2标的物: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国内施工现场。
三、资格要求
(重招)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灰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00:00至2024年12月22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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