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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格尔木市2025年“中央厨房”爱心食堂购买第三方专业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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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智和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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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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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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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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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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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厨房”运营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评价体系,促进承接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确保“中央厨房”更好地为全市困难、空巢、失能、高龄以及社会其他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助餐服务,对格尔木市“中央厨房”爱心食堂购买第三方专业管理运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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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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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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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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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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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售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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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文件售价 |
500.00元/套(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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