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18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131218.55万元,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自筹解决20000万元,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展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121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3872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090.68万元,预备费为4404.42万元,建设规模:原址新建1幢医疗综合大楼,地下三层、地上裙房九层、主体二十层(局部十七层);总建筑面积约21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9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海曙区西北街4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本部院区内,北至公园绿地,南至6#楼,东至西北街,西至望京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一)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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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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