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32.6309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630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包,兼投兼中,采购内容如下:
预算金额:第一包:691700.92元,第三包:487150元,第四包:1147459元(人民币)
第一包: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公安网、梅沙网、视频网主要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学习云桌面等以及相关支撑数据库的稳定运行为目标,购买维保清单中设备的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第三包:以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稳定性安全性为目标,购买维保清单中机房基础设施的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第四包:以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视频监控以及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稳定性安全性为目标,购买维保清单中视频监控以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第三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四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 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3.4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5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上月/本月社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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