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洗衣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洗衣房装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3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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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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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洗衣房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24936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
合同包2(洗衣房搬迁):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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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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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安装 |
洗衣房设备迁移安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洗衣房装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洗衣房搬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洗衣房装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的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洗衣房搬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的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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