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现对 标段一:28辆郑州宇通ZK6850CHEVNPG21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标段二:9辆宇通ZK6805BEVG3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标段三:20辆型号:亚星JS6128GHBEV2、80辆型号:亚星JS6101GHBEV1动力电池更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请登录)
2.2项目规模: 动力电池更换总预算约3000万元
2.3服务期要求: 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交付且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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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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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28辆郑州宇通ZK6850CHEVNPG21气电混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 |
3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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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9辆宇通ZK6805BEVG3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1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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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20辆型号:亚星JS6128GHBEV2、80辆型号:亚星JS6101GHBEV1动力电池更换 |
2304 |
2.5 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扣除每辆车4.2万元补助,待补助到位后全额返还,如未领取到补助则不返还(不计算利息)),余款20%分五年每年12月支付4%(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标段一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98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98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标段二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标段三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90万元及以上且以自身名义签署所投产品的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项目的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690万元)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投标单位的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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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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