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现有细格栅更换为阶梯式网板格栅,增加配套冲洗设备;现有澄清池改造为事故池;现有后置A/0池更换内回流泵,增加电动葫芦及检修走道板,池内增加隔墙,后置缺氧池增加潜水搅拌器;现有絮凝沉淀池增加放空设施;脱水机房拆除并更换板框压滤机及配套设备;现有接触消毒池改造为紫外消毒池;现有加氯加药间扩建一垮作为出水在线监测房。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二沉池2座,配水及污泥回流井、二次提升泵站、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液氧站、臭氧设备间、加药间、变配电室及进水在线监测房各1座。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前期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竣工结算审计管理、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验收、协助业主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工作等有关的所有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审核、结算审核、资金审核、协助业主协调项目相关造价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发包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允许同一负责人兼任多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以上项目前期咨询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与项目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7 00:00至2024-12-22 00:00,……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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