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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0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可研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支付方式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次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事项1: 现将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中序号3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八)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且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现更正为: “(八)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且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更正事项2: 现将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中序号5付款进度安排“1、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且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且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2、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现更正为: “1、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且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咨询成果目取得批复后,采购人1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2、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待申请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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