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申报主体****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法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确认。二、债权申报期限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6日(含当日)【公告后45天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