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温江北林医养综合体(A 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673.8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科蓉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温江北林医养综合体(A 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
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若投
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
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
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
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
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描述: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
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
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
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
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
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
本温江北林医养综合体(A 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673.8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科蓉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温江北林医养综合体(A 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
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若投
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
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
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
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
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描述: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
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
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
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
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描述: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
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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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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