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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淮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2024]31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1527-04-01-94109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淮河港产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2.2建设地点:淮滨县境内;

2.3 项目编号:HJ—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045 ㎡,在1#地块上新建医技综合楼,作为已建门诊综合楼的补充,总建筑面积约28510.57㎡,地上建筑面积约20608.09 ㎡,地下建筑面积约7902.48 ㎡,其中附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1236.49㎡。建设内容包括:医技部分、地下车库。并配建道路、绿化、场区管网、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

2.5总投资:约15192.3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24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

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2.8.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对应的相关服务。

2.8.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2.9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1.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6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3.1.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贰年(2022、2023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1.8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1.10本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2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2.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投标人须提供近贰年(2022、2023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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